( 國 內 外 地 區 )
97.02.19 本 會 第 七 屆 第 一 次 董 事 會 議 修 訂 通 過                  申請辦法下載
  為鼓勵國內外博士、碩士班研究生對中國飲食文化從事深入且有系統
研究,撰寫出版具學術研究水準與價值之論文,特訂本獎助辦法。
   
  國內外公私立大學博士班、碩士班的研究生,不含中國大陸地區研究
生,但以申請人於該申請年度未獲其他獎助者為限。
   
  () 中國飲食文學、歷史、人類學、文物、考古、社會學、藝術類
() 食品營養、餐飲管理類
( ) 生活應用科學、中國食品科技史類
   
 
( 一 ) 申 請 表 乙 份 ,影本三份
( 二 ) 大 學 及 研 究 所 成 績 單 各 乙 份,影本各三份
( 三 ) 所 方 核 定 及 指 導 教 授 簽 署 之 論 文 計 劃 書 四 份
 

計 劃 書 必 須 在 10 頁 以 上,並 具 備 下 列 項 目:
1. 論 文 題 目
2. 研 究 動 機、目 的
3. 文 獻 回 顧

4. 研 究 方 法
5. 研 究 架 構
6.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7. 計 劃 進 度
8. 參 考 文 獻
9. 指 導 教 授 姓 名 及 簽 署

   
  得獎者之評定,由本會遴聘學者專家,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後核定之。
   
  得獎者之產生程序,每年十月底前受理申請文件(以郵戳為憑),同
年十一月份辦理評審事宜,並於十二月份公佈獲獎者名單。
   
  依第三項獎助類別,每類各錄取博士班一名,碩士班一名。
各獎助名額,經評定不符本會評定標準,該獎助名額從缺。
   
  博士班研究生每名新台幣十二萬元整,碩士班研究生每名新台幣七萬元
整。前項獎助學金於論文撰寫完畢,且於論文口試通過並告知本會後
頒發。
   
 
( ) 得獎人於論文撰寫期間,得使用本基金會圖書館及設備,並得
申請購買相關書籍,惟使用後歸本基金會圖書館所有。
( ) 碩士得獎人必須於得獎公布二年內完成論文,博士得獎人必須
於得獎公布三年 後完成論文,並將論文精裝十冊贈送本會。
( ) 得獎人於撰寫論文期間如有特殊變故,得於本基金會所規定之
論文完成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向本基金會申請延長六個月至一
年,申請期限以一次為限。
( ) 論文屝頁應註明「本論文係接受財團法人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
贊助完成」字樣。
   

 

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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