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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01.26 本 會 第 六 屆 第 一 次 董 事 會 議 通 過 補助專案研究計劃作業要點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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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 一、宗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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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鼓勵畢業不久之博士研究人員繼續從事飲食文化之相關性研究,本會特訂本補助辦法,協助其發展具學術水準與價值之研究,以提昇中國飲食文化之國際學術地位。 | |||||||||||||
| 二、申請人資格 | |||||||||||||
| 近四年在國內公私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獨立學院或國外大學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傑出能獨立進行研究計畫者。 | |||||||||||||
| 三、補助計畫內容 | |||||||||||||
| 以中國飲食文化為主軸之相關性研究。 | |||||||||||||
| 四、申請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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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評審方式 | |||||||||||||
| 得獎者之評定,由本會遴聘學者專家,組織評審委員會評審後核定之。 | |||||||||||||
| 六、申請期限 | |||||||||||||
| 得獎者之產生程序,每年七月底前受理申請文件(以郵戳為憑),同年八至九月份辦理評審事宜,並於十一月份公佈獲獎者名單。 | |||||||||||||
| 七、補助名額 | |||||||||||||
| 每年至多提供三位名額。 | |||||||||||||
| 八、補助金額 | |||||||||||||
| 每件計畫補助新台幣拾萬至參拾萬元不等,最高額不得超過參拾萬元整。申請通過後,於計畫執行之第一個月即行撥款。 | |||||||||||||
| 九、權利義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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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補助辦法經本會董事會公布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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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飲食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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