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中政府監管權力碎片化及其治理策略─以瀋陽「毒豆芽事件」為例

作者:
張滸、陳剛

摘要

自從「三鹿奶粉事件」之後,食品安全在中國大陸受到空前高度的重視。由此,頒布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並在全國建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監測系統。然而,在處理食品安全方面的個別突發事件時,各相關政府機構的表現卻難以令公眾滿意。如瀋陽「毒豆芽」事件反映出政府部門之間的責任推諉,表明多頭分段式的政府監管模式將食品安全屬性予以硬性切割。本文認為權力碎片化已成為食品安全領域公共行政需解決的首要難題。政府組織雖以專業化分工提升行政效率,但在職權與分工方面的組織邊界隔閡、關係對立和結構衝突,使得政府管理職能陷於四分五裂的窘境。本文主要探討中國食品安全監管權力碎片化的獨特歷史原因,相關社會背景和與權力分散、功能割裂、部門行政改革策略之間的關聯。藉著提出由整體性治理理論作為權力碎片化的管理工具,進而實現中國食品安全監管本土化的整體性整合,以達到食品生產全過程的無縫接軌的監控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