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的香料

作者:
黃如慧
學經歷:
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研究所
電子郵件:
sqnlmcw@gmail.com

摘要

本文自香料的字源開始,討論香料在歷史上的原來定位。香料的三大重要定義為:香氛、藥物及外來性:作為香氛,是香料迄今有效的基本功能;作為藥物,具有比藥草更強烈地藥性;外來性,則是其珍稀的原因。這些特性,如何在中世紀西歐的生活中發揮?一方面,來自自身世俗及宗教的文化傳統,另一方面,更大成分是向提供歐洲這類商品的阿拉伯文明及猶太人學習。
香料在中世紀的西歐,其藥性部分的運用乃根據體液說,以各種形式與食物搭配(例如醬汁),起著厚生的作用;同時,也在審美上提升人們進食的樂趣。這些特性也可以在當地藥草中獲得,唯因配合其東方源頭,方造就香料的昂貴價格,這些大益生活的效果受到舶來品高級感的加持,不為普通人所能享有,注定是上層階級精緻文化的一部分,反映也強化了社會階級的差異。
因此,香料在中世紀的歐洲,理所當然地等同富裕、地位、健康等一切權力價值。在此一認識基礎上方能明白,為何中世紀晚期的地理大發現是為香料貿易的拓展,而香料貿易又如何反過來拆解了香料的價值,使香料有別過往大相逕庭的價值。